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65号市政府大院
单位职能:
市工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军民融合发展以及非公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省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要问题;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意见建议,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二)监测分析全市工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三)提出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意见,按照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四)贯彻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及标准;承担行业管理工作,指导行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重大工业科技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承担中国制造2025汉中行动方案推进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执行符合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指导行业落实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推进“散乱污”企业治理整顿和涉气工业企业错峰停限产,完成《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岗位责任清单》规定相关工作。
(六)指导、协调工业企业和所监管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民爆生产、销售持证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工作;指导全市工业质量管理、应急管理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指导工业信息化应用,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推进全市工业产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推动电子信息与软件业、生产性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协助省工信厅做好在汉的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运行及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监督与服务工作;承担本行业领域的智慧城市建设应用及数据采集推送、安全管理等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配合省工信厅做好全市工业领域招投标活动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全市第二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组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县域工业化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规划、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战略和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规划;负责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技术进步,将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纳入全市工业经济体系统一规划、总体安排、统筹发展;推进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十)承担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中省驻汉企业联络等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高敏 电话:0916-2626339)
承担局机关文电、会议、机要、保密、信息、档案、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值班等工作;负责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和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承担机关管理制度和综合性材料起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以及对外宣传工作;承担机关电子政务、网站管理等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资产、财务管理以及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承担信访维稳、县区防汛联系点、提案议案办理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负责人:刘星炜 电话:0916-2626644)
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对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国有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人选;探索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选任方式,完善企业经营者管理、约束、激励机制;承担市国资委党委会、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牵头协调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军转干部协调服务工作;承担机关和干部职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监管企业综合创建工作。
(三)产业政策与发展规划科(负责人:薛坤 电话:0916-2639060)
承担中省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研究新型工业化和军民融合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推进工业行业发展、工业与其他行业融合发展、军民融合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规划;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做好全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负责依法行政建设、行业法律咨询和普法,牵头协调处置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局系统深化改革工作。
(四)工业行业指导科(负责人:刘君 电话:0916-2626265)
承担全市工业行业的管理指导工作,协调行业之间的关系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中国制造2025汉中行动方案推进工作,指导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建设;执行符合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制定实施全市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的规划,指导行业落实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指导工业和所监管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负责工业重点行业(不含新兴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组织企业参加行业类产销对接及展会。
(五)军民融合推进科(负责人:王伟 电话:0916-2626469)
汇总全市军民融合发展总体需求;拟定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工程)和重要事项,促进相关规划计划衔接落实;协调推动军民融合发展政策制度及标准规范等建设;承担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议定事项督导落实工作;负责协调军工企业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联系军分区协调军事设施保护;承担全市民爆持证生产和销售企业安全生产指导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军民融合产业招商引资工作。
(六)工业运行协调科(负责人:余怡婷 电话:0916-2626235)
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编制全市工业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工业生产保障要素的协调工作;负责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工业年度稳增长、促投资和停减产企业复产工作;负责国有企业职教幼教人员政策落实工作;承担工业应急管理、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信息化与新兴产业推进科(负责人:王萍 电话:0916-2626759)
负责落实全市工业信息化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推进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信息化建设,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工业融合发展;指导协调工业企业信息化应用,促进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全流程和全产业链的综合集成应用;负责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协助省工信厅做好在汉的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运行及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监督与服务工作;承担工业领域的智慧城市建设应用及数据采集推送、安全管理等工作。
(八)技术创新科(负责人:王剑 电话:0916-2626807)
执行国家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加强质量管理,指导行业质量品牌建设;承担全市工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等工作,推动技术创新机制建设及产、学、研联合;负责中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组织申报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运用;负责中省和市本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审查等工作;指导工业重点项目建设,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计划;负责全市工业领域招投标活动的管理和企业科技宣传普及工作。
(九)县域工业发展科(负责人:祝星电话:0916-2626379)
拟订并组织实施县域工业化、工业集中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规划;负责产业集群发展和工业集中区建设的指导工作;承担工业园区(集中区)建设招商引资工作,指导中小企业开展经济交流合作和协作配套;统计分析监测全市中小企业发展与运行状况;承担中省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项目的审查及申报工作;负责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及管理工作;推进中小企业成长梯队建设,培育中小企业成长发展;协调推进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品牌培育、技术改造、技术服务、科研成果转化工作;负责企业减负和承担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负责县区中小企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承担苏陕对口交流及产业扶贫的牵头协调工作。
(十)非公经济促进科(负责人:汤继红电话:0916-2626867)
拟订全市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全市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搭建金融、担保机构与企业信贷合作机制,推动引导民间资本和风险投资机构与企业合作,指导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推进企业信用及担保体系建设;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和二产招商引资的牵头协调工作;承担非公有制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按权限开展非有公有制企业人才培训、职称评定;负责省考市非公经济占比年度考核工作;承担市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