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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人:李炯

        办公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段

        邮政编码:723000

        办公电话:  0916-2539150

            真:0916-2624186

        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 12315    0916-318065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  00--12001400--1800  71日至831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承担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制订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据授权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及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其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汉中市消费者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措施办法,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和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负责产品防伪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清理取缔煤炭销售点和煤质检测工作。对市场主体场所(经营场所)、成品油质量、机动车销售企业、环境监测计量器具进行环境监管。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预防和调查。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有关食品安全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组织落实中省食品安全检查制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食盐专营工作,建立市级食盐储备体系、食盐应急预警机制,组织落实省级储备盐制度和食盐供应应急管理。

        (十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用品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及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处置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统筹规划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设。依法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鉴定、计量器具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负责地方标准相关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对标准的实施情况组织开展评估和信息反馈。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规范标准化活动。承担商品条码和标识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协调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监督规范认证认可及检验检测市场与活动,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知识产权与专利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及专利工作发展规划、阶段性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工作,推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负责全市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专利工作方面的优惠政策,指导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管理、组织重大专利技术实施,负责专利市场的规范和管理。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七)配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并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

        (十八)负责推动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培育申报工作。组织全市个体工商企业参与脱贫攻坚行动。负责监督检查贫困地区生产领域消费品质量安全。负责绿色食药、医疗器械产业招商引资和相关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和智慧城市建设应用及数据采集推送、安全管理等工作。

        (十九)负责指导全市非公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非公经济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团结凝聚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非公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科室:

        1.办公室(负责人:程中平,联系电话:0916-2180501)

        科室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信息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脱贫攻坚工作。承担综合性文件、文稿拟订工作。承担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有关工作任务的督办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承担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段

        2.人事教育科(负责人:余继安,联系电话:0916-2539433)

        科室职责: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段

        3.规划财务科(负责人:庞治文,联系电话:0916-2539483)

        科室职责: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基础建设和系统队伍规范化建设。指导全系统各类重大项目编报、推进实施工作。指导全系统执法装备配备工作。承担本系统技术机构及检测中心能力建设与规划,指导基层技术机构能力建设。承担重大科研课题的组织、论证、引进、交流合作和成果推广工作。承担招商引资相关工作任务。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段

        4.法规稽查科(负责人:康海洋,联系电话:0916-2539425)

        科室职责:承担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听证工作。承担依法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并协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承担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拟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措施办法。督查督办有较大社会影响或跨县区的大案要案等重大违法行为。指导各县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和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段

        5.信用监管科(非公党建办)(负责人:陈正盛,联系电话:0916-2180538);(非公党建办负责人::王琦,0916-2180508))

        科室职责:拟订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组织指导对年度报告和登记注册行为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指导全市非公经济党组织开展党的宣传、教育、组织、学习等工作。做好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审批具体工作,并督促指导所属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按期换届。做好所属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党员的教育培训、服务管理和发展党员等具体工作。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段

        6.反不正当竞争与价格监督检查科(负责人:陈刚,联系电话:0916-2539002)

        科室职责:建立和完善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措施、规则和工作指南。承担和指导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打击传销和相关反走私执法工作,以及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并承担大要案和疑难案件查处、督办,协调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及执法工作。拟订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指导并组织实施物价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段

        7.网络交易及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负责人:张亮,联系电话:0916-2539453)

        科室职责: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承担合同备案工作。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网络市场消费环境建设。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段

        8.知识产权科(负责人:段敏敏,联系电话:0916-2180515)

        科室职责:拟订加强商标管理与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办法。承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商标专用权保护、指导商标注册行为等职责。拟订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及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加强对全市专利市场的规范和管理,组织指导专利执法工作,查处假冒专利和商标侵权行为。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和违法广告行为的查处。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段

        9.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负责人:陈斌,联系电话:0916-2180521)

        科室职责: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投诉平台建设及数据的汇总分析、管理使用工作。组织指导消费投诉信息及违规记录公示工作。指导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依法整顿规范旅游购物市场、旅游景区涉旅经营者的经营秩序和经营行为。指导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工作。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段

        10.质量发展科(负责人:潘登,联系电话:0916-2592560)

        科室职责:组织实施质量强市建设,制订实施质量激励制度。做好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相关工作。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推进区域品牌建设,提升“汉字号”产品美誉度。拟订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措施办法。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开展服务质量监测工作。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承担产品防伪的相关工作。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段

        11.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人:何文军,联系电话:0916-2591196)

        科室职责:拟订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重点监督的产品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预警、风险监控、分类监管工作和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组织协调质量安全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清理取缔煤炭销售点和煤质检测工作。对市场主体场所(经营场所)、成品油质量、机动车销售企业、环境监测计量器具进行环境监管及《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岗位责任清单》规定相关工作。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段

        1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人:王伟,联系电话:0916-2592510)

        工作职责:拟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组织指导查处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段

        13.计量科(负责人:汪彬,联系电话:0916-2180503)

        科室职责:拟订计量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法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指导市级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和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工作,依法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计量器具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组织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段

        14.标准化管理科(负责人:崔新建,联系电话:0916-2180505)

        科室职责:拟订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立项、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备案和复审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工作。组织对标准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和信息反馈。协助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协调指导单位和个人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承担商品条码和标识管理工作。承担市级专业化技术委员会组建和管理。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段

        15.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负责人:杨斯婷,联系电话:0916-2180523)

        科室职责: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引导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组织指导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负责检验检测机构和评审人员的监督管理。监督规范认证认可及检验检测市场与活动。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和能力比对工作。协调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段

        16.食品安全协调科(负责人:王磊鑫,联系电话:0916-2539417)

        科室职责: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食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并编制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报告。拟订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发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参与制订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承担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县区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段

        17.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人:赵梦欣,联系电话:0916-2539455)

        工作职责: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形势。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指导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段

        18.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人:王平,联系电话:0916-2180527)

        科室职责: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拟订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流通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对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段

        19.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负责人:郭煜,联系电话:0916-2539416)

        科室职责:掌握分析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拟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食品小餐饮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调查处理相关质量安全事故。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段

        20.特殊食品及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负责人:任炯炯,联系电话:0916-2539415)

        工作职责:订特殊食品及保健用品、化妆品经营管理质量规范,组织质量抽检。负责特殊食品及保健用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监督管理。承担对特殊食品及保健用品、化妆品经营环节日常监管工作。负责管理全市食盐专营工作。负责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储备盐的监督管理,建立储备盐管理制度。制定食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食盐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保障食盐市场供应安全。协调建立边远地区食盐配给体系,保障边远地区合格碘盐供应。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段

        21.药品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人:李春,联系电话:0916-2539426)

        工作职责: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范围内开展药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汉中市药品生产稽查办与药品生产监督管理科合署办公。承担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做好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环节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生产及医疗机构制剂等质量管理规范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段

        22.药品流通监督管理科(负责人:马三和,联系电话:0916-2539429)

        科室职责:负责对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配合做好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相关经营环节和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承担药品流通领域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规范管理工作,组织质量抽检。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段

        23.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负责人:龙斌,联系电话:0916-2539426)

        科室职责:组织并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质量抽检。承担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生产备案及监督管理。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再评价。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段

        下属单位:

        1.汉中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何祥华,联系电话:0916-2253119)

        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规划及具体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市本级实施的市场监管执法职责及《陕西省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中明确由市本级实施的执法事项。

        (三)负责查处全市范围内跨区域和具有影响的食品(特殊食品、食盐)、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产(商)品质量、特种设备、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条码、物价、及垄断等违法行为。

        (四)负责查处全市范围内跨区域和具有影响的网络商品交易、虚假违法广告、价格、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主体登记、行政许可、合同欺诈、违法直销和传销等违法行为。

        (五)负责查处全市范围内跨区域和具有影响力的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等知识产权领域违法行为。

        (六)按照市局安排,承担市本级产(商)品质量、食品检查抽样工作;指导县区产(商)品、食品监督检查抽样工作。

        (七)受理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各类投诉举报案件并进行核查。

        (八)负责协调、指导县区市场监管执法工作;负责查处大案、要案及跨区域、管辖权不明确、有争议区域的违法案件和上级交办、督办的案件。

        (九)完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天台路352号

        2.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测中心(负责人:王光军,联系电话:0916-2785955)

        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测中心(陕西省茶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汉中市粮油质量检验中心、汉中市药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的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副处级建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二)承担中省市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含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和检验检测工作。

        (三)承接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含化妆品)、医疗器械委托检验检测工作。

        (四)完成食品、药品应急和重大活动安全保障检验检测任务。

        (五)承担全省茶叶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和检验工作。

        (六)负责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含化妆品)的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检验检测方法的执行和验证工作。

        (七)开展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含化妆品)检验方法、质量标准等有关科研工作。

        (八)负责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技术业务指导、检验人员技术培训。

        (九)负责全市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含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体系建设、重大或群体性不良反应(事件)的调查、监测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全市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宣传、教育、培训及信息咨询服务等工作。

        (十)负责开展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含化妆品)、医疗器械科普知识宣传工作。

        (十一)承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的原粮、储备粮油的检验检测工作。

        (十二)完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中山街64号

        3.汉中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负责人:张洪彬,联系电话:0916-2522865)

        汉中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汉中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检测中心)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副处级建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检定校准、产品质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二)完成中、省、市产品质量行政管理部门下达的监督抽查检验和质量争议及质量纠纷的仲裁检验任务。

        (三)负责研究、建立和保存全市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四)负责全市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保证各种计量器具量值统一、标准一致。

        (五)负责全市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计量仲裁检定工作。

        (六)负责全市工业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风险监测工作。

        (七)承担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工作。

        (八)承接计量器具的委托检定、校准、测试工作。

        (九)承接各类产品和特种设备的委托检验检测工作。

        (十)承接全市计量检定、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咨询服务和人员技术培训。

        (十一)参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为政府监管和社会开展老旧电梯的安全评估及技术咨询工作。

        (十二)开展业务涉及的检验方法、质量标准等有关科研工作。

        (十三)完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点:汉台区汉宁路与朝阳路十字西北角

        4.汉中市食品药品信息投诉举报中心(负责人:王雪平,电话:0916-3180656)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承担市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知识和技能培训;

        (三)负责食品药品信息的收集整理、研究分析、传递反馈与服务;

        (四)负责统一受理全市有关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等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五)指导协调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负责上报、转办、交办和转送投诉举报;

        (七)负责跟踪、督促、协调投诉举报办理情况;

        (八)负责投诉举报情况的汇总、处理、分析、通报和回访;

        (九)指导协调区县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

        (十)负责全市各类媒体食品药品广告监测工作和违法广告的处理、移交,指导协调各县区食品药品广告监测工作。

        (十一)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点:汉台区滨江路中段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

        5.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负责人:严君,联系电话:0916-2822885)

        主要职责:为辖区居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提供监督保障;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进行监管;受理及查处12331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辖区执法检查;完成食品、药品抽检工作等。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天汉大道北段1号,72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