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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中市商务局

        一、机构职能

        市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执行中、省有关内外贸易的法律法规、发展战略和政策规定,起草全市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口岸建设相关政策措施。

        (二)拟订全市内贸发展规划、促进城市市场发展、市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及流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化流通网络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电商扶贫工作。

        (三)负责推进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推动全市电子商务应用发展;负责流通企业节能减排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负责全市商贸物流业行业管理。负责商贸流通产业招商引资工作。

        (四)承担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油品质量监管和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

        (五)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政策,拟订全市外贸发展规划,组织落实国家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重要农产品、大宗商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开展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六)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工作发展的规划。负责全市各类外贸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和陕西省外经贸区域协调促进发展资金项目的申报;负责加工贸易能力核查及审批。按有关规定承担全市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美容美发)的行业管理、创优评差、职业资格鉴定等工作。牵头负责全市第三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组工作。

        (七)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投资等;负责牵头对外劳务合作人员的权益保护,牵头负责全市对外投资合作企业的境外安全管理。

        (八)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口岸政策,制定全市口岸发展规划;负责口岸功能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进电子口岸和口岸信息化建设;负责汉中海关建设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口岸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九)负责贸易展览会等商贸促进活动的组织、协调及联络工作,负责对全市商贸政策环境进行综合考评。承担全市茧丝绸行业日常协调工作和项目申报工作。

        (十)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监督管理报废汽车拆解、废旧家电处置及《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岗位责任清单》规定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商务人才队伍建设,做好企业间人才沟通交流工作,吸引优秀人才为汉服务。承担本行业领域的智慧城市建设应用及数据采集推送、安全管理等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市商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局政务事务工作。拟定商务局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局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和文电运转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和重要综合性会议;负责宣传、政务信息、档案和机要保密事项;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系统人事、资产管理,财务预决算、开支、内部审计、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承担信访、维稳和接待工作;组织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二)市场体系科。承担消费促进工作;推动实施全市流通体制改革,编制全市市场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组织推进全市城乡商品市场和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小农户对接大市场工作;承担我市肉类储备和市场调控工作;承担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负责全市商贸流通行业统计工作;拟订部分生活必需品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茧丝绸贸、工、农三方协调工作;承担全市商贸流通服务业重点项目工作;承担直销行业的审核、监督和管理;承担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管理工作;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

        (三)对外贸易科。拟定全市对外贸易发展工作规划和促进扩大外经贸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自营进出口企业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项目的组织、初审和上报工作;指导全市企业赴境内外参加各类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组织实施加工贸易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投资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并做好统计分析;承担全市对外投资合作企业的境外安全管理。

        (四)商贸管理科。承担加油站的规划确认、建设(包括新建和原址改建、扩建及验收)、歇业、注销和证书颁发、证书变更、到期换证、遗失补领证和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等审批事项,以及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审批初审工作;负责家政服务、连锁经营、会展行业的规划管理及项目申报工作;推进蔬菜流通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承担酒类流通、药品流通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市本级商务行政综合执法相关工作。

        (五)服务业管理科。拟订餐饮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市特色美食街区、“品牌推广工程”等项目的申报、实施;全市餐饮业、美容美发职业资格鉴定;承担全市餐饮业、住宿业、洗染业、美容美发业等传统商贸服务业管理;承担中华老字号的保护与促进工作;组织实施“餐饮名店”“名菜”“名点”“名小吃”以及名厨大师评审认定工作;组织承办“汉中烹饪技术大赛”及参加全国、省级烹饪技术比赛活动;拍卖许可审定及监督管理。

        (六)电子商务科。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推广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网络购物、跨境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承担电子商务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承担农村电子商务的推广及应用,推动县域电商发展;组织协调全市电子商务的宣传、培训与交流工作,推动电子商务的区域合作。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16-2626971

        办公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43号政府1号办公楼

        网站地址:http://swj.hanzhong.gov.cn/

        网站联系方式:0916-2626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