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王钧平 联系电话:0916-262673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光辉路(光辉社区B区东侧50米)
单位职能:
(一)贯彻落实中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全市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三)负责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指导各县区应急预案编制,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建设。
(四)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应对重大灾害指挥救援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五)配合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及《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岗位责任清单》规定的相关工作。
(六)牵头承接上级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落实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落实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灾情。
(七)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汉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八)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负责应急救灾物资统一调度。
(九)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十一)依法组织指导全市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二)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煤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行业、煤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对中省驻汉和市属企业的安全执法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指导协调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七)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省市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八)依法负责全市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职能转变。市应急管理局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权威高效的全市应急指挥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指导各县区及以下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预案编制,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2)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水工程调度和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等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
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
(4)市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林区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5)必要时,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市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全市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市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内设科室:
1.办公室(负责人:祝伟,联系电话:0916-2109033)
科室职责: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督办;承担机关政务和事务工作;承担全市应急重点工程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部门预决算、财务、工资、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
办公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光辉路(光辉社区B区东侧50米)
2.政工法规科(负责人:杨同力,联系电话:0916-2639567)
科室职责: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等工作;负局机关及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政治教育、业务培训工作;承担重大政策研究、法治建设、规范性文件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处罚审核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承担安全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及人员考核、发证工作;承担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承担应急救援队伍相关业务培训工作及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健全、落实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
办公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光辉路(光辉社区B区东侧50米)
3.综合业务科(负责人:夏钧,联系电话:0916-2626901)
科室职责:承担市安委办日常工作和应急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应急管理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各类应急管理业务检查、排查、巡察、督查、考评、考核及专项整治等工作;承担应急管理综合统计分析、灾情速报工作;承担应急管理系统“放管服”改革和行政许可工作;承担本行业智慧城市建设应用及数据采集推送、安全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光辉路(光辉社区B区东侧50米)
4.应急调度管理科(负责人:邓小虎,联系电话:0916-2628891)
科室职责: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统筹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承担市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县区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承担市级应急物资的需求规划编制、储备管理、调拨配送、使用监管等工作,建立全市应急物资、设备台账;承担全市应急值守管理、考评等工作;承担事故灾害信息报送、预警、发布工作,落实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指导参与重大事故救援、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工作;衔接驻汉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办公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光辉路(光辉社区B区东侧50米)
5.矿业安监科(负责人:陈顺育,联系电话:0916-2639062)
科室职责:承担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指导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按照职责范围参与相关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办公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光辉路(光辉社区B区东侧50米)
6.危化安监科(负责人:张清会,联系电话:0916-2109015)
科室职责:承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指导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职责范围参与危险化学品领域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办公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光辉路(光辉社区B区东侧50米)
7.工贸安监科(负责人:余勇,联系电话:0916-2628806)
科室职责:承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按照职责范围参与工贸领域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安全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光辉路(光辉社区B区东侧50米)
8.防火地震地灾科:(负责人:姚鸿,联系电话:0916-2626496)
科室职责:指导编制和落实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地灾、地震等灾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规范性文件;指导落实消防、地震、地质灾害检测、监控、调查评估、监督监管等防治工作;组织参与协调火灾扑救和地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导灾害避难场所建设;贯彻防汛抗旱法律法规,组织防汛安全检查;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等日常工作。
办公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光辉路(光辉社区B区东侧50米)
9.直属机关党委(负责人:叶开明,联系电话:0916-2109038)
科室职责: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办公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光辉路(光辉社区B区东侧50米)
下属单位:
1.市防汛办(市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曾新文,联系电话:0916-2639550)
下属单位职责: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防汛抗旱预案方案修编演练,负责有关防汛抗旱预案和调度方案审查、审批及备案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干旱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工作;负责全市汛情、旱情、相关灾情等统计、报告、发布;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水旱灾害防治工作;指导洪涝干旱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和防汛抢险队、抗旱服务队的建设管理;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准备、检查和考核、表彰工作,组织指导重大洪涝干旱灾害调查评估工作;负责防汛抗旱专项资金计划管理和防汛抗旱应急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完成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承担全局24小时应急值守工作;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接收与应急处置;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的接收与应急处置;各类信息传递。机关正常工作八小时以外政务值班;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办公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光辉路(光辉社区B区东侧50米)
2.市应急管理执法监察支队(负责人:李亚林,联系电话:0916-2628866)
下属单位职责:编制年度执法计划,并按分级分类监管要求组织实施;对发现和交办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承担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需提级调查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联合局机关相关科室对一般事故进行挂牌督办;按照局机关安排,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指导县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管理执法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光辉路(光辉社区B区东侧50米)
3.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信息中心(市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中心)(负责人:刘庆吉,联系电话:0916-2643819)
下属单位职责:承担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信息化、考试管理等职能。
办公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光辉路(光辉社区B区东侧50米)
4.市地震监测预警台网中心(负责人:何砂,联系电话:0916-2626643)
下属单位职责:负责全市地震监测、速报、预警台网设施设备的日常运护和技术处理工作;承担全市43条活动断层的踏勘,监测手段确定等地震地质工作,指导县区地震监测台(站)技术工作;全天候24小时值班,承担全市震情监视、跟踪,负责地震日常观测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工作;负责全市地震异常落实,震情研判、会商,编写地震趋势研究报告,课题研究、技术合作、成果利用等工作;负责市级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及应急装备库、震情趋势数据库建设管理,为行政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办公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光辉路(光辉社区B区东侧50米)
5.市应急救援物资管理站(市应急抢险机动队)(负责人:李娜,联系电话:0916-2639259)
下属单位职责: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承担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培训工作;承担抢险救援相关工作,负责应急救援设备安装、使用技术指导和维护保养工作;承担抢险救援的新技术推广、示范等工作;完成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光辉路(光辉社区B区东侧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