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翟宏峰 联系电话:263985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机构职能
市智慧城市建设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中省智慧城市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智慧城市建设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智慧城市建设的标准体系和考核体系。
(二)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智慧城市顶层设计及相关建设工作,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协调解决智慧城市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监督、指导各行业部门、各开发区(产业园区)、各县区完成智慧城市建设相关工作。
(三)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大数据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大数据收集、存储、共享、开放、应用、安全管理等标准规范和考核体系。负责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
(四)统筹推进各领域大数据开发、研究和应用工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五)研究制定全市信息化建设、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发布及平台建设运行等工作,负责电子政务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有关工作。
(七)承担大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及安全监管职责。
(八)负责智慧城市及大数据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指导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
(九)负责智慧城市及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智慧城市及大数据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全市智慧城市及大数据人才教育及引进有关工作。
(十)组织协调推动贫困村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好脱贫攻坚政策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智慧城市和大数据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和相关服务保障工作;配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2345政府服务热线群众诉求办理:群众诉求的受理转办、结果反馈及回访工作由市智慧城市建设局负责;群众诉求的办理及与群众沟通工作由涉及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负责;群众诉求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由市委督查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负责。
市长信箱群众诉求的办理:市长信箱日常维护、管理及群众诉求的受理转办由市智慧城市建设局负责;群众诉求的办理回复工作由涉及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负责;群众诉求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由市委督查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负责。
二、内设机构
市智慧城市建设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冯舵 联系电话:2639355)
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文件起草、公文处理、印章管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机关安全、后勤保障及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财务管理等工作。
(二)规划建设及督查科。(负责人:龙克柔 联系电话:2626451)
拟定我市智慧城市及大数据规划、发展和建设相关规范并组织实施;依据我市政策要求结合实际需求拓展智慧应用,设计具有我市发展特色的智慧城市应用体系;拟定智慧城市建设及大数据绩效评价的办法,建立科学公正的绩效评价体系;承担引入社会资源,创新运营模式,监督指导并协调相关部门、各县区按照标准和规范完成智慧城市相关建设内容,协调推进全市智慧城市建设的相关工作。
(三)信息融合应用科。(负责人:胡亚飞 联系电话:2626116)
拟定全市信息化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与省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信息化建设工作的互联互通,承担推进全市信息融合、信息应用工作,承担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及监管,承担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等有关工作。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16-2626116
联系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43号政府大院2号楼2楼